- 地上權期限由50年延長為70年,同時將地上權存續期間之土地租金率由5﹪調降至3.5%。
為吸引廠商投資,國產局祭出多項誘因,除將政府分回辦公廳舍地上層樓地板面積從26,500平方公尺降為16,900平方公尺,減少約9,600平方公尺(約2,904坪)外,並首度將地上權期限由50年延長為70年,同時將地上權存續期間之土地租金率由5﹪調降至3.5%,也放寬了建物規劃與配置限制,增加廠商規劃彈性。廠商除替政府興建辦公大樓及財訓所學員宿舍外,剩餘的土地將可自行規劃、利用。
國產局進一步表示,透過這種開發方式,不僅可以創造商機,使民間充裕的資金有投資管道,並可提高就業機會,且政府在保有土地所有權之餘,所收取的土地租金,可以增裕國庫,投入公共建設,促進經濟繁榮。另,該局為使廠商充分瞭解本案區位條件、投資商機及招商規範,訂於2013年1月9日於財訓所舉辦招商說明會。相關訊息已公布於政府電子採購網,請有意投標廠商逕上網下載招標文件並踴躍參與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