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眾的陳情意見已經納進考量,研議暫時利用現有巷道做為通行之用
引發討論的變更案範圍位於土城都市計畫「工五南側」,原屬1993年7月7日發布實施的「變更土城都市計畫(第2次通盤檢討)」,由工業區變更為住宅區之變更範圍(尚應另行擬定細部計畫),後因改制前台北縣政府及土城市公所認為土城市現有人口已超過計畫人口,導致相關公共設施嚴重不足等問題,接著會儘速依都市計畫法第26條規定辦理專案通盤檢討。
新北市城鄉局表示,這項都市計畫業已於2002年12月2日起公開展覽30天,後於12月11日舉辦說明會,並於2002年至2005年間分別召開4次改制前臺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後於2007年5月22日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659次會議審查通過,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分別於2007年10月19日及2008年2月15日發布實施在案,全案係依「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予以檢討並由開發者提供30%的公共設施用地供公園綠地及道路用地並負興闢管理責任,開放供地區居民使用,並依變更都市計畫相關程序辦理。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張局長璠表示,本案計畫道路主要是沿該通盤檢討計畫範圍之邊界劃設,且考量土城區的道路多為南北向(中央路、中華路、學府路等),需要有東西向的道路做銜接,因此確實有必要性,但民眾的陳情意見已經納進考量,研議暫時利用現有巷道做為通行之用。另一方面,因應時代的需求與人口的快速增加透過工業區變更,不但可解決產業轉型之問題,經由「回饋」地方興建公園與道路等公共設施,進一步可以提高生活環境與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