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對老齡化社會,「以房養老」的措施,預計2012年11月起開始在4縣市試辦。
內政部推動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制度(以房養老),預計2012年11月試辦,試辦地區包含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等4縣市,試辦規模100人,以65歲單身、無繼承人,擁有不動產老人優先試辦,支付年限30年,按月給付。
內政部初步規劃方向,支付年限以民法規定最高30年,採年金模式按月給付,並得變更或延長支付年限,代辦銀行為土地銀行。官員說,老人年齡不斷延長,未來第二階段會研議是否延長支付年限不限30年。至於年金支付多少,會參考各縣市最低生活費水準再往上加,給老人有一定誘因。
官員表示,未來抵押的不動產不設下限,但很多專家主張應設上限,不能像帝寶1億元以上不動產也拿來抵押,上限約在700~1000萬元左右。而土銀只願意代辦,不願處理不動產,未來內政部不排除委託金服公司等專業機構處置。若未來擴大至有繼承人老人,依民法必須尊重繼承權,若中途老人過世,可先償還已支付金額,取回抵押不動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