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摘要
  • 新北市政府對新訂台北港特定區都市計畫(第2階段)案同時發布實施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
  • 台北港特定區都市計畫第2階段預計2013年底完成區段徵收開發。

亞太港灣新都心 台北港2階都計發布實施(圖片提供:新北市政府)

【MyGoNews方暮晨/台北報導】帶動北台灣自由貿易契機的「台北港特定區」再邁向新的里程碑!2012年1月18日,新北市政府對新訂台北港特定區都市計畫(第2階段)案同時發布實施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未來將以區段徵收的方式來完成開發作業,希望透過台北港經貿物流的脈動,帶動週邊土地共榮發展,再結合桃園航空城的海陸空運輸優勢,將成為兼具遊憩、文化與產業機能的國際港灣複合都市。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局長張璠指出,這次發布實施地區位處台北港特定區計畫區核心的優先發展區,面積有135.46公頃,北邊銜接國際商港台北港南緣的截流明渠、東至大八里坌重劃區、南至台15線道路、西至水仙溪,配合引進的產業人口,劃設港區週邊土地原八里地區的農業區土地為主,將會以區段徵收進行開發,透過整體規劃構想、開放空間系統串接及空間分布使用。

規劃包括:住宅區34.42公頃、娛樂專用區13.33公頃、商業區9.91公頃與第2種產業專用區19.47公頃和公共設施用地等,並以積極開發與獎勵使用引導發展,塑造成為都市空間品質與綠美化空間兼具的重要核心,週邊交通路網透過台64線(即八里─新店快速道路)和往南通往桃園國際機場的台61線(即西濱快速道路)可快速進入區內,再加上未來軌道運輸以及通往淡水河另一側的「淡江大橋」規劃完成後,綿密的交通網路,讓港灣城市發展榮景可期。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主任秘書邱敬斌說,台北港特定區的規劃與開發,是國家在新北市的重要政策,這第2階段是內政部在2011年12月22日同意核定,並於2011年12月28日經行政院准予備案,2012年1月18日發布實施。事實上,台北港特定區已經推動了一段時間,為了期程及實際發展需要,台北港是採分階段辦理發布實施,也就是第1階段是非區段徵收區,已經在2009年12月31日先行發布實施。這次的第2階段配合區段徵收作業,在2012年的現在發布實施,對台灣的和平發展與新北市的繁榮,有指標性的意義。

台北港特定區都市計畫第2階段預計2013年底完成區段徵收開發,市府將結合週邊資源與建設,積極打造一個北台灣集生產、生活、休閒於一身的國際港灣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