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因2011年度青年安心成家方案第一次公告受理申請戶數未達計畫戶數,故於9月23日至100年10月28日辦理「青年安心成家方案第二次公告受理申請」。
營建署表示,因該方案配合人口政策推出的住宅補貼,故申請人須為年齡介於20~40歲間,且結婚未滿2年或育有未滿20歲子女的青年家庭,另考量有換屋需求者平均年齡較購屋者的年齡高,申請換屋者的年齡上限為45歲,其補貼方式包括前2年200萬元的零利率房貸,以協助青年家庭減輕購屋負擔,另為協助無力購屋的青年家庭居住於適居住宅,提供每戶每月最高3,600元的租金補貼,補貼期間最長2年。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該方案「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償還年限為30年(其中政府利息補貼年限最長20年),且住宅購置日期如為2010年12月1日以後者,還可與財政部辦理「公股銀行辦理青年購屋優惠貸款」(500萬元額度)搭配使用,優惠貸款額度將可達7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