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進行台北港特定區段徵收

8月起進行台北港特定區段徵收

【MyGoNews編輯部/綜合報導】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於八里區大埤頂社區活動中心,舉行台北港特定區區段徵收協議價購會議及區段徵收說明會,新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台北港特定區區段徵收開發案地上物查估,將於6月份完成查估作業,預定2011年8月公告區段徵收,公告期間為30日,有意願申領抵價地的土地所有權人,請於徵收公告期間內,檢具有關證明文件,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申請發給抵價地,期使該地區能早日開發完成,地主能早日取得土地使用。

「台北港特定區區段徵收區」開發案,在新北市長朱立倫上任後提出「閃耀五星」重大土地開發策略的首案,以政府主導區段徵收方式,辦理大規模整體開發,藉以活絡北台交通脈絡,完善地方公共設施,提升居民生活環境品質。該開發案形塑「北台灣海空陸黃金三角」樞紐為發展目標,透過該開發案與快速道路台64線、台61線及台15線及桃園國際航空城的海陸空運機能相互串連,提供北台與國際接軌門戶,深化北台發展潛力,發揮海陸空聯運的三重運輸功能,交通路網極為便利。

「台北港特定區區段徵收區」開發案,開發總面積為135.36公頃,預計規劃公共設施用地約68.93公頃,可建地約66.43公頃,不僅節省政府徵購用地及工程經費,更促進臺北港週邊土地整體開發利用,使大眾共享開發利益。新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這次召開區段徵收協議價購會議及區段徵收說明會,主要向土地所有權人解釋徵收補償標準、抵價地比例及申請程序、稅賦減免、耕地三七五租約、他項權利處理原則及土地分配方式等,使土地所有權人充分瞭解區段徵收開發相關事宜。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會議紀錄將於會後寄送,土地所有權人如對於說明內容有意見陳述時,請於2011年6月30日前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提出,所有土地所有權人之相關意見,將提供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審議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