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稽核小組發現建設公司對履約保證所採取的方式都不相同,稽核小組表示,國泰建設推出的建案是由國泰世華銀行作價金履約保證;親嘉開發有限公司是採同業互保;順天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則是採用價金信託。而且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與親嘉開發有限公司將陽臺、屋簷、雨遮計入面積,但不計價;順天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則是將陽臺、屋簷計入面積,但不計價。
台中市政府地政局表示,內政部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規定分別於2010年8月16日及2011年3月24日公告修正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業者必須由不動產開發信託、價金返還保證、價金信託、同業連帶擔保、公會連帶保證等方式,擇一作為預售屋履約保證,且屋簷和雨遮可登記、不計價。同時對於建商支持政府的政策表示感謝,不過還是希望建商切實落實不計價之規定,嘉惠消費者。台中市府呼籲業者要遵守相關規定,並表示將持續不定期稽查,若有發現建商或經紀業者未遵守規定,經認定確有損害消費者財產之虞,經要求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將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8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至150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