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社會大眾普遍對都市更新認知有誤:1.以為劃定更新單元,就進入都市更新門檻;2.以傳統合建看待法令下的都市更新;3.把自由市場的民間私權協商視為政府更新的行政效率等,結果造成程序複雜化、權力糾結化,用形式程序侷限實質開發,用多數決、引發少數爭議等。
林崇傑強調:當務之急,就是必須建立透明的機制、架構清楚的規則、普及基本的知識、引入專業的輔導,以及支持開放的包容。同時為因應降低都市更新的爭議必須有幾項改進:1.更新改進的運作模式檢討;2.整建維護的強化與推動;3.重點建設開發地區的推動;4.都市歷史地區的保存活化;5.創意活動與創意產業的導入;6.尋求民間資源的合作協助。
林崇傑舉出台北市都市更新現況例:(重建更新)已劃定更新地區及單元700處,面積合計528公頃,已核准事業概要計416件、事業計畫計142件(平均每年16件)、權變計畫計47件、開工共52件(平均每年6件),從申請概要至事業計畫核定由130天縮短為116天,而無爭議案件審議通過率從82%提高至88%。(維護更新)補助整建維護額度由平均每年1750萬元提高至1.9億元。
林崇傑語重心長地表示,台北市只有重建與整建維護仍然不夠,必須追求整體城市品質改造的都市再生,奠基台北都市特色,提昇城市魅力與競爭潛力,營造一個國際化、年輕化的台北,「都市再生,台北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