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摘要
  • 依房屋稅條例第8條規定,房屋遇有拆除者,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當地主管稽徵機關查實後,停止課稅。
房地稅務!房屋部分面積如已拆除,記得向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報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
房地稅務!房屋部分面積如已拆除,記得向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報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李小姐表示,房屋因自行改建部分面積已拆除,為何收到的房屋稅沒有減少?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房屋稅條例第8條規定,房屋遇有拆除者,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當地主管稽徵機關查實後,停止課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部分建物面積如已拆除,納稅義務人未及時提出申報又無相關資料可資證明者,經稅捐機關派員現場勘查拆除屬實,將自申報月份起註銷已拆除部分房屋稅籍,並停止課徵該部分房屋稅。
 
若您有以上情形,請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利用該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