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市稅捐處為維護地價稅、房屋稅稅籍的正確性,將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止辦理2022年度地價稅、房屋稅稅籍及使用情形釐正作業。
該處表示,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增加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為課徵對象,並按房屋實際使用情形適用稅率課徵。所以,在房屋屋頂、陽台、防火巷或1樓前後加蓋建築物,也是房屋稅課徵對象;但房屋如已拆除,請儘速向房屋所在稅捐分處申報註銷稅籍,稽徵機關將停止課徵房屋稅。
該處特別提醒民眾,房屋如有新建、增建、改建、出租或空置等變更使用情形,請於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例如原來因配合政府防疫措施暫停營業或縮減營業面積,調降房屋稅率(由營業用3%降為非住家非營業用2%),現在已恢復營業者;或是原來供營業或出租使用的房屋,如不再繼續營業或出租,都請向房屋所在稅捐分處申報改課房屋稅。
該處表示,土地如果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等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要件,提醒民眾可於當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准後,當年度即可適用特別稅率或減稅優惠。嗣後該土地使用情形如果有變更,或適用租稅優惠的原因消滅,例如戶籍遷出或改供出租、營業使用等,請記得在30日內向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
舉例來說,A君所有台北市土地原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2022年地價稅額2,000元,惟自2022年2月1日起出租供他人使用,已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應自2023年起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地價稅將會變更為10,000元。民眾如果將閒置合法的房屋提供作包租代管社會住宅,或將房子租給符合租金補貼資格(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等),經認定為公益出租人,此類公益性出租的地價稅,適用相當於自用住宅優惠稅率2‰,地價稅不會增加。
該處進一步說明,辦理釐正作業時,該處除運用相關機關資料審核土地使用情形外,必要時會派員現場勘查實際使用情形,相關人員都會配戴識別證,執行作業期間,請民眾協助配合。
該處進一步說明,為落實房屋稅籍釐正作業,除運用相關單位提供的資料查核外,如有必要也會派員至現場勘查,且相關人員都會配帶職員識別證,執行作業期間請民眾協助配合。如有需要進一步瞭解相關地方稅法令,可透過該處網站「稅務視訊服務雲平台」(網址:https://www.services.tpctax.gov.taipei/taxCloud/),以視訊方式諮詢稅務問題,亦可撥打國地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該處服務電話(02)23949211轉181、182,有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