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項為房屋土地要注意是否為共有?民眾可檢視土地登記簿騰本所有權內容,權利範圍如為持分,即為共有土地,要注意是否有分管協議書,如果有則要詳閱內容以免權益受損。
第二項是土地及房屋權利範圍,須了解是所有權的全部或多少比例。民眾可查看土地及建物登記簿騰本所有權內容,了解權利範圍、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資料、限制登記情形等;至於是否有輻射屋等相關資料可查看標示部及所有權部的參考資訊檔。
第三項是土地與房屋所有權人是否為同一人?如果出售人非所有權人,簽定買賣契約時,應請出售人提示授權書,並應提防無法取得產權及使用權。
第四項是土地及房屋有無限制登記?如果有限制登記應注意是否能取得產權,限制登記像是預告登記、查封、假扣押、假處分及其它禁止處分的登記。
第五項是土地與房屋有無設定它項權利?民眾可查看土地及建物登記簿騰本他項權利內容,如果有他項權利,由賣方負責塗銷或買方繼續承受,簽約時應在契約條款敘明如何處理,以免增加負擔。所謂他項權利指得是抵押權、地上權、典權、地役權、永佃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