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房仲雙方代理 李同榮:時機未到

禁止房仲雙方代理 李同榮:時機未到

【MyGoNews 林承志/台北報導】為穩定房市,央行祭出一連串打房措施,而內政部也研議推動房地產交易透明化,未來買賣房屋皆需以實際成交價格登記,最快10月就可以上路。此外,行政院副院長陳冲更表示,應禁止不動產經紀人雙方代理,防堵不肖業者哄抬房市。台灣不動產交易中心總經理李同榮認同交易資訊應透明化,但認為目前台灣流通環境尚未成熟,不應貿然禁止房仲雙方代理。

台灣不動產交易中心表示,我們非常贊成以「經濟手段」解決高房價,以「提高短期交易成本」防止短線炒作,政府應健全制度面,少用政治干預,讓房價在自由機制運作下趨於合理化。

不過,不動產交易中心卻對陳冲有意禁止雙方代理的不動產經紀人制度表達反對意見。陳冲認為,美國有許多州禁止代理買、賣雙方,如果台灣無法禁止的話,應該把規範訂出來,讓制度透明化。因不動產經紀人若同時擔任買賣雙方代理人時,等於是球員兼裁判,所有資訊皆透過經紀人轉達,易有炒作或欺瞞消費的的弊端。
 


但李同榮表示,國外的成功經驗是建立在成熟的流通環境下,依台灣目前環境,強制以法律規範確有困難,但可鼓勵願意區分買賣經紀人或專司委買或委賣的作法,讓購屋者確實辨明經紀人的實際角色扮演,分辨是買方代理或賣方代理。

他指出,現階段要經紀業明訂規範「禁止雙方代理」,對於單一品牌而言,顯然會有技術上困難,初期可鼓勵經紀人若是扮演雙方代理角色,可明白揭示或取得買賣方當事人同意。等到市場流通機制成熟後,「買方專任經紀人」制度推動可行性也日趨成熟,市場上自然同時接受單邊代理或雙邊代理的制度,只要資訊透明,就不需太多的限制與規範,甚至禁止雙方代理,經紀業才能充分的發揮自己品牌優勢,以角色透明化去爭取消費者的認同度與忠誠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