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市府宜通盤檢討變更淡水都計農業區以利道路開闢,淡海新市鎮特定區計畫道路之新市一路概況示意圖
此外,有關上開農業區之開發方式,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已於2009年4月21日召開之第705次會議作成決議略以:「本案變更面積多達11.74公頃且涉及變更之必要性、道路系統、土地使用分區之調整、開發方式及開發可行性等,案情複雜,仍請縣政府再審慎研酌補充具體書面資料,並由本會委員組成專案小組(成員另案簽請 兼主任委員核可)先行聽取簡報及研提具體初步建議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在案,惟該署迄今尚未收到新北市政府提出之相關資料。是以,為加速淡水都市計畫之整體發展,建請新北市政府依上開決議儘速檢討,補充具體書面資料,以利辦理後續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