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部:共同開發56處國有地,面積達431公頃
配合地方政府及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產業發展需要,依國有財產法第47條等相關法規,引進民間資金,帶動產業發展,2018年與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簽訂契約11案,簽約對象包括經濟部能源局、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桃園市政府、台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及雲林縣西螺鎮公所等,預估總收益新台幣(下同)120.7億元,吸引民間投入358.9億元資金,創造11,900個就業機會。
財政部將積極透過活化國有資產,創造永續財政收入,並協助產業發展需要,提供就業機會,讓政府與民間共享活化國有資產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