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稅於5月1日開徵 請如期繳納
該處說明,繳款書是按民眾提供的住居所或就業處所等通訊地址寄送,如果想要變更通訊住址,可利用書面或電話向該處申請改為新的投遞地址,民眾也可在接到繳款書後,填寫繳款書正面的地址更正欄寄回稅捐處,次年度的繳款書就會按更正後的地址寄送。
該處進一步說明,為方便民眾繳稅,提供多元繳稅管道,除可至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繳納外,可以自動櫃員機、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晶片金融卡;或透過電話語音、網際網路轉帳繳納稅款,稅額在新台幣2萬元以下者,亦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另外也提供以下更便捷的繳稅方式:
一、行動支付
可利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下載開辦行動支付繳稅業者App(「台灣Pay行動支付」、「t wallet」及「智付寶Pay2go」),完成註冊手續後,直接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帶入繳稅資料,再選擇以金融卡、信用卡或活期帳戶方式,免出門、免辛苦排隊,即可輕鬆繳納房屋稅。
二、至超商列印小白單繳稅
如單筆應納稅額在2萬元以下,可攜帶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就近至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等便利商店,於多媒體資訊機(Kiosk)插入憑證確認身分後,可當場列印單筆或多筆房屋稅繳稅的小白單,並直接到便利商店櫃檯繳納。
三、線上查繳稅
可利用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直接線上查繳稅款。
各項繳稅方式可參閱繳款書上的繳稅說明或至該處網站(網址https://tpctax.gov.taipei)/納稅資訊/繳稅與退稅方式/繳稅方式項下查閱。該處特別提醒已辦理約定由存款帳戶轉帳繳稅的納稅人,請於繳納期間截止日(2018年5月31日)在帳戶內預留足額的存款,以備提兌,透過轉帳方式繳納稅款者,將另行寄發轉帳繳納證明書。
該處同時提醒納稅人,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每逾2日加徵應納稅額1%滯納金,如超過30天仍未繳納,除了加徵應納稅額15%的滯納金外,還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請務必注意要如期繳納房屋稅,以免受罰。如有疑義,可就近向該處及所屬稅捐分處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