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萬大線機廠所需用地市價查估皆依法辦理,盼共創多贏
新聞摘要
  • 捷運萬大線機廠所需用地市價查估皆依法辦理,盼共創多贏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為建設捷運萬大線第一期工程,其中機廠(含LG08A站)捷運設施所需用地,面積約11.8公頃,為免徵收造成地主損失,採土地開發方式辦理,將本基地都市計畫變更為捷運開發區。該都市計畫變更案中板橋區、土城區及中和區主要計畫變更案於2016年5月10日由新北市政府發布實施,另該3區之細部計畫案亦分別由該府於同年6月30日(板橋區及土城區)及8月19日(中和區)發布實施。
 
捷運局說明,萬大線機廠(含LG08A站)捷運所需用地協議市價,為顧及土地所有權人權益,市價查估皆依公平、公正、公開方式辦理。所委託之三家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係由雙北市政府地政局推薦之優良估價師事務所,分別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及「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兩套估價模式進行查估,估價報告書則先由轄區的新北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完成初審,由本府成立委員會(包含專家學者、新北市政府及本府代表)進行審查,並擇土地總價最高者為協議市價陳報市長核准後與土地所有權人進行協議,且目前本府與土地所有權人協議價購之市價高於新北市地價評議委員會擬評定之徵收市價約1~3成,已充分保障土地所有權人之權益。
 
萬大機廠於完成變更都市計畫後,依現行大眾捷運法第七條規定辦理土地開發及台北市台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開發所需土地協議價購優惠辦法以市價協議,與大法官釋字第732及743號解釋文無涉。土地有權人除可申請領取土地價款外,亦可申請參與開發以該基地開發完成本府取得之公有不動產抵付協議價購土地款;或領取協議價購土地款,申請優先承購、承租該基地開發完成本府取得之公有不動產等多種選擇,比一般徵收公共設施用地辦理方式更能維護地主利益。
 
捷運局表示,因機廠用地係屬萬大線第一期工程要徑,該局業與機廠用地半數以上地主簽約價購,惟為免影響萬大線工程進度及完工通車時程,並將儘速於已取得土地上施工,未來將持續與地主持續溝通協調,惟如協議不成,將依程序報請徵收。期地主支持政府重大工程建設,為地主、地方發展及交通便利等共創多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