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符合你我期待~「屋簷」及「雨遮」不再測繪登記
板橋地政事務所主任莊月桂表示,內政部修正地籍測量實施規則部分條文,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請建造執照新建建物,不分預售屋或成屋,其「屋簷」、「雨遮」都不得登記;建物地下層測繪邊界改以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所載面積範圍(牆壁中心)為界,而新制度僅適用於2018年1月1日以後申請建造執照之建物,對於該期限前已取得建築執照或使用執照建物皆不溯及既往,也不會影響到已完成產權登記之建物,民眾不必擔心。
莊月桂進一步指出,推動此制度,也能一併減少不動產交易市場上常見的誤導、欺瞞及買賣糾紛問題,維護消費者權益, 以符合社會對健全建物登記制度及公平交易之期待。民眾在買賣房屋交易時,應瞭解相關適用的法條及規定,買賣雙方亦應詳細確認交易內容及計價方式,以確保雙方權益,避免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