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志權益再提升!北市公共住宅納同性伴侶,最快2018年開放申請
《台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修法納入同性伴侶是2015年「台北市性別議題公共論壇」中市民的建議,後續由台北市性別平等辦公室及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委員會委員持續追蹤,歷時兩年終於修正通過。該辦法擴大「家庭成員」定義包括已申請註記之同性伴侶,預計在2017年8月中旬公告後,預計2018年松山區健康公共住宅的申請即可適用,如同性伴侶想申租兩房房型需要有人口數2人以上,即可依同性伴侶註記證明文件計算家庭人口數,將不再是法律上的陌生人;另申租人如死亡,其同性伴侶仍可繼續居住至合約期滿不用立即遷出。
台北市政府自2000年民政局開辦第一屆同志公民活動、2003年創辦第一屆同志遊行以來,就一直是全國最早推行營造友善同志環境的政府機關。2014年再成立全國地方政府首創性別平等辦公室扎實整合,2015年辦理性別議題公共論壇後,性別平等辦公室執行長許立民積極回應市民提出之提升同志權益建言,迄今努力兩年多,於中央尚未完成同性婚姻平權之修法或立法前,已制定許多相關措施落實同志實質權益保障,例如台北市聯合婚禮開放同性伴侶參加(由市長親自證婚)、戶政機關辦理同性伴侶註記並核發同性伴侶證、將「醫療機構可將同性伴侶註記做為病患關係人之佐證」列入醫院督導考核輔導項目、編修新版同志友善醫療手冊、促成市府同志員工可請家庭照顧假及開放適用勞工請假規則者可請喪假等。
大法官釋憲並非推動同志權益的終點站,而是實踐性別人權新的里程碑。台北市政府接下來將持續推動同性伴侶實質權益相關措施,例如研議討論殯葬儀程納入同性伴侶,另將檢視台北市法規,在中央未完成立法前,先就地方政府權限範圍內予以修正或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