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市「昕世代」預售屋建案廣告不實!亞昕國際開發公司罰200萬元
公平會表示,案關廣告DM宣稱「……結合兩層樓高的時尚lounge bar、健身房,全景式落地窗展開遼闊視野」、豪邸銷售文宣廣告宣稱「……位於在頂樓精心打造的空中花園Lounge Bar,則是《昕世代》住戶生活的第三空間。兩層樓高的全景落地窗……。位於上層的時尚健身房,更擁有270度的開闊景觀……」、R1F景觀全區平面圖為lounge bar,及R2F裝修配置圖為健身房等公共設施,足使消費者誤認該等公共設施皆可合法使用,並據此認知做成交易決定。
惟前揭公共設施位置分別於建築執照屋突1層及屋突2層,且平面圖上登載用途為「樓梯間」及「機房」,據新北市政府提供意見,案關建案建造執照申請圖說顯示R1F設有「樓電梯間」、R2F設有「樓梯間、機房」,且並未辦理變更設計,與原核定工程圖樣不符,應按建築法第39條及87條規定辦理。
另亞昕公司亦自承該廣告宣稱lounge bar及健身房等公共設施位置與原核准之建造執照施工平面圖不符,未向新北市政府申請變更設計,且亦無就案關公共設施變更使用執照之規劃,則案關建案於日後交屋時,消費者並未能獲得或合法享有廣告所示之公共設施空間使用,故案關廣告核屬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且足以影響交易決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