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業用地繼承免稅後即贈與子女,應予追繳遺產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6款規定自遺產總額中扣除之農業用地,繼承人於繼承之日起5年內,移轉予其他同為繼承之人並繼續經營農業生產,因該農業用地仍屬同一被繼承人之繼承人所有且繼續經營農業生產,故准免依該條但書規定追繳遺產稅,續予列管;惟繼承人若移轉贈與給自己子女,因其子女係屬無繼承權之人,並不適用前揭免稅規定,縱使該土地繼續作農業使用,仍應予追繳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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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345對抗543,青年首購是主流,很多都是父母親贊助自備款助小孩一臂之力,讓小孩子成家,如何讓市場回歸正軌,投資客無利可圖,是政府部門應該有的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