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記起來!繼承土地未辦妥繼承登記前,地價稅要向誰課徵?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
筆記起來!繼承土地未辦妥繼承登記前,地價稅要向誰課徵?
新聞摘要
  • 筆記起來!繼承土地未辦妥繼承登記前,地價稅要向誰課徵?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繼承土地在未辦妥分割繼承登記前,土地所有權屬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地價稅單應向公同共有人即全體繼承人發單課徵;若設有公同共有管理人,則向管理人發單課徵地價稅。其主要依據民法第759條規定,因繼承而取得物權者,無須登記即發生取得效力,以及第1151條規定,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
 
稅捐機關表示,針對公同共有土地(未設管理人者)的地價稅,民眾可以申請僅就自己的應繼分分單繳納,只要填寫申請書並檢附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及繼承系統表即可申請。要注意的是分單繳納之地價稅額係以公同共有戶歸戶計算當年應繳地價稅稅額後,乘以分單土地課稅地價占公同共有土地課稅地價總額之比例計算。
 
該局提醒民眾,部分共有人申請分單繳納後,對於尚未繳清的稅款雖仍負有連帶責任,惟該項欠稅若經移送強制執行時,稽徵機關得建請行政執行機關就未繳納之公同共有人先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