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通過「商港整體發展規劃」,以做為未來5年交通部推動商港整體發展及建設之依據(圖:國發會)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國發會通過「商港整體發展規劃」,以做為未來5年交通部推動商港整體發展及建設之依據(圖:國發會)
新聞摘要
  • 國發會通過「商港整體發展規劃」,以做為未來5年交通部推動商港整體發展及建設之依據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國家發展委員會於2016年10月3日通過交通部所提報「商港整體發展規劃(2017~2021年)」、「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2017~2021年)」及「國內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2017~2021年)」,以做為未來5年交通部推動商港整體發展及建設之依據。
 
交通部自1995年起,以每5年一期進行「商港整體發展規劃」,作為我國商港整體發展之上位指導計畫,另依前開計畫內容,通盤考量各商港經營環境、資源需求、港口發展需要及相關政策,分別訂定各國際、國內商港之「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截至目前為止已辦理4期(1997~2001年、2002~2006年、2007~2011年、2012~2016年)。
 
國發會通過「商港整體發展規劃」,以做為未來5年交通部推動商港整體發展及建設之依據(圖:國發會)
本案係因本期(2012~2016年)計畫執行期程將屆,交通部賡續研訂2017~2021年「商港整體發展規劃」、「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及「國內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等,以做為商港整體發展及各商港推動發展建設之依據。
 
「商港整體發展規劃(2017~2021年)」部分,交通部係考量整體港埠內、外部環境變化,分就國際商港及國內商港提出「強化亞太樞紐港地位,成為亞洲最佳服務港口」、「利用港埠資源提升客貨運服務水準,配合地方政策及資源發展觀光旅遊」之發展目標。
 
「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2017~2021年)」部分,主要係依「商港整體發展規劃(2017~2021年)」所訂發展目標,結合國際趨勢、各商港環境條件、港埠資源及周邊產業條件研擬未來港埠發展與建設需求,於基隆港、台北港、台中港、高雄港、安平港等辦理相關新興計畫及延續性計畫,未來5年預計經費需求達571.38億元。
 
至於「國內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2017~2021年)」部分,亦係依「商港整體發展規劃(2017~2021年)」所訂發展目標,朝穩定發展港埠設施、滿足各港區基本運量需求、提升旅運安全及服務水準、逐步健全營運環境等方向發展,預計於金門港、馬祖港、布袋港、澎湖港等辦理建設計畫,未來5年預計經費需求為84.17億元。
 
國家發展委員會第32次委員會就本案提出討論,對交通部所提構想原則支持,針對本案各商港未來的建設與發展,請交通部配合國家產業創新、區域發展等相關政策,並與各港所在地方政府充分合作,以期達到港市共榮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