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速社會住宅政策推動,行政院通過「住宅法」修正案
內政部表示,這次「住宅法」修法涉及社會住宅直接興建部分有4項重點。包括:第一、地方政府需要的社會住宅用地如屬於應有償撥用的公有非公用土地,得辦理長期租用,以減輕地方政府取得土地的成本;第二、增訂中央及地方住宅基金來源,供推動社會住宅政策使用,並得自行或協助民間向中長期資金主管機關申請提供資金。
第三、社會住宅興辦期間的地價稅及房屋稅得予適當減免,並免徵營業稅,以減輕地方政府或民間興辦社會住宅的稅賦負擔;第四、明定主管機關得設立、指定或委託專責法人或機構辦理社會住宅,並結合民間專業能量與資源,以因應社會住宅興建營運的專業性及人力需求。
內政部指出,「住宅法」修正草案行政院將儘速函送立法院審議,期望能於下會期順利通過,以利中央與地方政府致力打造高品質無障礙的社會住宅,並促進社會住宅與當地社區的融合,期許社會住宅能成為讓民眾住進去會驕傲的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