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隆市稅務局主動輔導民眾辦理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稅務局表示:常有民眾認為只要房屋作住家使用,而且已經設立戶籍,就可以享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之優惠,卻不知道需提出申請才可適用,而使自己可享有之優惠權益睡著了。因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與一般用地稅率之地價稅相差4倍之多,可是必需經過申請才可適用,因此稅務局目前針對尚未申辦且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申辦條件之單身民眾,主動寄發廣告回函,只要由民眾填寫後直接投遞寄回即可申請,以最便利的申請方式,促使民眾主動申請,達成簡政便民之目標。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的基本條件係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再次提醒民眾「如符合自用住宅條件者,請於9月22日前向稅務局申請,以免喪失享受優惠稅率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