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地方齊攜手共同推動鳳山溪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回收再利用工程案已公告招商中
營建署指出,該示範推動方案中,鳳山溪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回收再利用為全國首座示範案例,於2013年11月30日由內政部、經濟部及高雄市政府三方首長簽署合作意向書,藉由中央及地方共同攜手合作,擬定明確的分工權責,俾更有效加速推動生活污水循環使用的永續工作。
本案係採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有償BTO(興建-移轉-營運)的方式興辦,藉由公部門挹注建設經費,使用者負擔營運管理費用的機制,期能在國內水價偏低的不利條件下有效推廣再生水,進而增加產業使用的意願,間接創造並活絡相關產業及市場。目前高雄市政府業已於2016年2月1日正式公告招商,可望於2016年底前完成甄審評定本案最優申請人,預計未來初期可提供每日2.5萬噸的再生水。後續配合鳳山溪污水處理廠進流水量增加,全期可擴大產水規模至每日4.5萬噸的再生水,屆時對水資源調度及彈性運用將有更顯著的效益。
環境永續是當今世界的潮流,公共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回收再利用是污水下水道歷經長期推展以來,永續價值的具體展現。未來若能持續擴大推動,將污水處理廠轉化為「都市小水庫」的思維昇華,將可進一步舒緩旱澇缺水壓力,有效加入全國抗旱的陣容,並確保產業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