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營建署評等縣市推動都市公園綠地無障礙績效
營建署表示,為加強都市公園綠地管理單位無障礙環境設施觀念,2014年函頒都市公園綠地各主要出入口無障礙設施設置原則並據以辦理都市公園綠地主要出入口無障礙環境督導計畫,勘檢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管公園綠地,督促各管理機關落實改善。
本次督導政策作為,以完成自治條例明定車輛禁止進入公園罰則規定之立法進度及辦理公園出入口路阻障礙清查排除績效為評分基準。實務作為為現地抽驗2至3處公園,以主要出入口無障礙環境為評分基準,主要參據地方政府所提優良案例,輔以委員特別選定者,評分結果為抽選之個案,並非針對受評縣(市)全境所有公園綠地之普查。
營建署表示,截至2015年底,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已勘查所轄計3,701處都市公園綠地,檢討排除1,123處出入口路阻障礙,成效卓著;有關配套自治條例修訂部分,僅12縣(市)完成,尚待持續督促辦理。本次督導以都市公園綠地之主要出入口為督導重點,期各都市公園綠地能開放供行動不便者或身心障礙者遊憩使用,2016年度督導作業將依據內政部2015年新發布之「內政部主管活動場所無障礙設施設備標準」內容,考評範圍擴大至路徑、建築設施、標示等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