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文山區民間申辦之都更案,北市都更審議會仍秉持公平公正審議保障公私地主之權益
北市都更處強調,該更新案內並無台北市政府之土地,且依台北市府2011年3月7日發布之「台北市都市更新範圍內公有土地處理原則」,更新範圍內公有土地面積合計占更新單元土地總面積50%以上或其面積合計達500平方公尺以上者,應由公有土地管理機關評估是否主導辦理更新。
新北市政府前於2012年1月13日即已表示不主導辦理,故台北市府遂續行審議程序,後於2014年8月7日提送台北市都市更新審議會討論,針對本案是否公辦都更,決議仍請公有地主新北市政府再次評估是否主導辦理。案經新北市政府函復表示不主導辦理更新,本案後續仍待實施者整合協調,再續行申請審議。
北市都更處進一步說明,本案實施方式係採權利變換,無論公辦民辦,台北市都市更新審議會皆會秉公審議,共同維護公私有地主之權益,俾使本案得以順利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