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1-8月核發建照較2014年同期減少14.0%;同期核發住宿類住宅建照較2014年同期減少
內政部表示,2015年1-8月核發建築物建造執照之總樓地板面積主要集中在六都,合占總面積之6成8。樓地板面積以桃園市455萬平方公尺、台南市264萬平方公尺、台中市263萬平方公尺較多。與2014年同期比較,以台東縣增加46.6%最大、桃園市增加39.4%次之、彰化縣增加7.3%居第三。
2015年1-8月核發建築物使用執照件數及總樓地板面積計有1萬8,440件、1,976萬平方公尺,分別較2014年同期增加3.5%及7.2%;總樓地板面積按用途別分,以住宿類住宅占56.0%最多,與2014年同期比較,以辦公、服務類增加55.4%、商業類增加31.2%幅度較大;同期核發住宿類住宅使用執照計有5萬7,406宅,較2014年同期增加6.6%。
為實施建築管理,以維護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公共衛生及增進市容觀瞻,建築物非經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不得擅自建造或使用。其中建築物之新建、增建、改建及修建,應請領建造執照;建築物建造完成後之使用或變更使用,應請領使用執照。
一、建築物建造執照:2015年1-8月核發建築物建造執照總計1萬8,581件、總樓地板面積2,222萬平方公尺,分別較2014年同期減少13.95%及13.89%。
(一)按用途別分:
1.樓地板面積:以住宿類住宅面積1,242萬平方公尺占55.90%最多,工業、倉儲類447萬平方公尺占20.11%次之,辦公、服務類104萬平方公尺占4.69%居第三;若與2014年同期比較,各用途別面積除工業、倉儲類及休閒、文教類呈正成長外,其餘均呈負成長,其中又以商業類減少78萬平方公尺或55.90%最多。
2.住宿類住宅:2015年1-8月核發住宿類住宅建造執照計有7萬2,904宅,較2014年同期減少1萬2,976宅或15.11%。
(二)按構造別分:依最新建築技術規則之分類,樓地板面積以混凝土(含鋼筋混凝土)構造1,644萬平方公尺占74.01%最多,鋼構造340萬平方公尺占15.32%次之,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219萬平方公尺占9.88%居第三。
(三)按縣市別分:樓地板面積以桃園市455萬平方公尺、台南市264萬平方公尺、台中市263萬平方公尺較多,六都合計有1,508萬平方公尺占全國核發總樓地板面積之67.87%;若與2014年同期比較,以台東縣增加46.58%最大、桃園市增加39.37%次之、彰化縣增加7.25%居第三。
二、建築物使用執照:2015年1-8月核發建築物使用執照共1萬8,440件、總樓地板面積1,976萬平方公尺,分別較2014年同期分別增加3.48%及7.19%;總樓地板面積自2007年起逐年遞減,至2011年起轉呈上升趨勢。
(一)按用途別分:
1.樓地板面積:以住宿類住宅1,107萬平方公尺占56.02%最多,工業、倉儲類334萬平方公尺占16.91%次之,辦公、服務類168萬平方公尺占8.49%居第三;若與103年同期比較,以辦公、服務類增加55.37%、商業類增加31.21%幅度較大。
2.住宿類住宅:2015年1-8月核發住宿類住宅使用執照計有5萬7,406宅,較2014年同期增加3,561宅或6.61%。
(二)按構造別分:依最新建築技術規則之分類,樓地板面積以混凝土(含鋼筋混凝土)構造1,426萬平方公尺占72.18%最多,鋼構造388萬平方公尺占19.65%次之,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138萬平方公尺占6.98%居第三。
(三)按縣市別分:樓地板面積以桃園市288萬平方公尺、台中市264萬平方公尺、新北市257萬平方公尺較多;若與2014年同期比較,以連江縣增加418.84%最大、新竹市增加100.94%次之、苗栗縣增加63.58%居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