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蘭「清水地區自然養生及觀光遊憩園區BOT案」,縣府秉持一貫立場嚴格把關以共創三贏
一.基地位置:本案區位於宜蘭縣三星鄉與大同鄉交界處,鄰近台7線及台7丙線交會節點處,由羅東方向經台7丙線經三星鄉至清水橋,基地位於清水橋南端,而非位於地熱公園(清水地熱)。
二.計畫緣起:考量清水地區擁有豐富地熱自然資源,縣府為保存與延續,升級帶動三星鄉、大同鄉地方產業,故於2005年委託顧問公司針對清水地區(清水地熱、宜蘭農場、長埤湖風景區及本案基地)溫泉開發及觀光遊憩,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可行性評估、先期規劃及協助招商等作業,希冀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以下簡稱促參法)相關規定,以結合民間充足資源與人才,委託民間參與興建經營與管理,以達到永續經營之效,其可行性評估暨先期計畫書於2007年6月完成,依據評估結果,清水橋基地現況上遍植林木,環境條件穩定,開發計畫對於環境影響不大。
三.政策延續且資訊公開透明:縣府基於政策延續性及活化閒置土地利用,期望將觀光遊客有效吸引至此,增加遊客停留時間,活絡當地經濟量能,以升級帶動三星鄉、大同鄉地方產業,於2010年至2013年分別以招商公告(促參法42條)及政策公告(促參法46條)辦理,期間因無人申請或因申請人未能通過再審核階段等因素,造成招商不順。於2014年考量市場可行性時機已成熟,爰重啟招商程序,並於上網招商公告3個月前,先舉行招商說明會並廣邀各單位、鄉公所進行招商說明,以溫泉養生與觀光遊憩為主軸的端點式旅遊設施,建立「健康、自然、養生」為目標的溫泉觀光遊憩區,並帶動三星鄉、大同鄉觀光發展,增進就業機會。有關本案規劃、招商、審核過程皆依據促參法相關規定辦理,歡迎民眾於財政部促參司網站查詢本案公告資訊。(網址:http://ppp.mof.gov.tw/PPP.Website/Default.aspx 投資資訊>所有促參公告案件查詢>於關鍵字中輸入:清水地區自然養生及觀光遊憩園區BOT案)
四.爭取最大公共利益:本案活化為地方之共識,增進地方觀光產業之發展,預計帶來230個工作機會;另基地依2015年度土地公告現值計算,178筆土地(約38公頃)市值約為2億1,953萬5,046元,土地變更後市值預估約為7億2,825萬749元,縣府現今依最優申請人所提投資計畫書估算,本案特許期間內(50年)可收土地租金約3億527萬1,764元,開發權利金6,000萬元(不退還)及經營權利金37億5,651萬元,共計41億2,178萬7,790元,所收取金額遠高於現今土地市價,且於特許期結束後,民間所投資本案約17億3,500萬元之地上物財產皆歸縣府所有,並將塗銷設定地上權返還土地於縣府。
五.縣府立場:未來縣府將秉持一貫嚴格把關的立場,以及站在宜蘭縣整體發展與縣民最有利方向,審慎辦理本案並共創三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