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綠建築自治條例發威,節能省水永續高雄厝大躍進-檢測省水設施設置累計省下澄清湖1/5水庫量
工務局局長楊明州表示,市長陳菊對於如何讓高雄轉型為生態的宜居都會,有著持續創新與追求的信念。因此除了全國首創的綠建築自治條例外,工務局在2014年底完成高雄厝法制化的三項配套法令,將綠建築融入高雄厝的具體建築環境中,經由結合綠建築自治條例與高雄厝設計及鼓勵回饋辦法,成為最具台灣地域特色的綠建築,將在滯洪防災、綠化固碳、太陽光電創能減碳與居住健康上,呈現顯著成效。
楊明州強調,中央氣象局已表示,2015年是自1947年起雨水量歷史紀錄中秋冬季雨量最少的一年,各地區需為旱象做萬全準備及節水措施。故未來申請建築案採用綠建築自治條例實質設計,以設置雨水貯集設施為例,將可儲水約40萬噸,相當於增加4個九如路與澄清路路口的寶業里滯洪池滯洪量。此外目前900棟採用省水便器、雨水及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設施等等節水設施等之綠建築成果,合計節水達到96.25萬噸,以澄清湖水庫容量5百萬噸容量為例,將填滿1/5澄清湖水庫水。
南部地區長期降雨量不穩定,持續旱象必定產生,水情相對拉緊報,此外超乎經驗的暴雨或乾旱災情持續發生,已不能避免此公共政策議題的產生。為面對2015年可能是乾旱產生最為嚴重的一年,工務局針對建築物建造申請,不僅於都市總合治水與海綿城市政策相呼應,更藉綠建築自治條例規範建築物設置屋頂綠化及雨水貯集槽等措施,讓建築基地形成可收納雨水的「微滯洪池」,並由建築物全面實施省水設施及雨水回收設施設置,有效達到「節水效益容量」。
工務局表示,台灣為全球缺水國家排名第18名,且台灣每人每年平均分配可使用雨水量,僅為世界平均值的14.28%。因此如何有效蓄集與開發水資源,是非常重要的課題;全面推動省水設備與水資源的貯集利用,亦是未來須加強的重點的建築標準配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