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不實!「極豐」建案違反公交法,罰緩10萬
新聞摘要
  • 廣告不實!「極豐」建案違反公交法,罰緩10萬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2014年11月26日會議通過,明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明峰公司)銷售「極豐」建案(下稱系爭建案)廣告,於1樓傢俱平面配置參考圖將室外空間標示為臥室室內空間之一部分,就商品之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按房屋銷售廣告所描述之建物用途情狀,為影響消費者承購與否之重要交易決定因素,一般消費者據廣告內容僅認知於購屋後得依廣告揭示之用途使用,而難以知悉廣告所載之用途違反建管法規,有遭罰鍰、停止使用、恢復原狀或強制拆除之風險。
 
明峰公司於房地王網頁刊載系爭建案1樓傢俱平面配置參考圖將室外空間以虛線標示為臥室室內空間之一部分,據屏東縣政府轉所轄新園鄉公所提供意見,前揭虛線範圍經查於該建案竣工圖為室外空間,倘系爭建案未經核准即逕行增建供臥室室內空間使用,涉有違反建築法第73條規定。是案關傢俱平面配置參考圖與事實不符,核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