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部:國家旗艦的航空城計畫 絕非核四
交通部表示,盱衡我國內外環境變化及全球經濟情勢,我國於兩岸開放直航及簽訂ECFA之後,隨著全球化、自由化之貿易政策方向,預期整體對外貿易將有持續成長機會,航空客貨運市場亦將隨之增長,預測客運量之年均成長率約為4.9%、貨運量之年均成長率約為5.9%。
桃園國際機場在2013年客運量已達3,070餘萬人次,年成長率高達10.6%,遠高於預測值,且整體旅客量已瀕臨機場第一航廈及第二航廈的總容量(3,200萬人次),亟須透過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通力合作,以建構東亞樞紐機場為目標,加速完成機場園區(蛋黃)內第三航廈、第三跑道等重大機場建設,以及新增自由貿易港區之開發,以因應桃園機場未來發展需求。
此外,依據國際最新的機場發展觀念,機場已經不再是單純的交通樞紐,它結合了物流加值、企業運籌、休閒購物等多重複合功能,就是交通部所提出的「蛋黃」,它是航空城的核心,但航空城的發展不能只有核心,它是一個「城市」的概念,需要有機場周邊地區同時引進發展機場相容產業,乃至金融通信、國際醫療、科技研發等產業,也就是一般所稱的「蛋白」,世界先進國家對於航空城的規劃比比皆是,包括荷蘭的史基浦機場、法國巴黎的戴高樂航空城、德國的法蘭克福機場,以及香港的赤臘角機場,都有相關類似航空城的規劃及發展,我國航空城之規劃並非首例。
另對於何秘書長文中所提質疑,交通部逐項說明如下:
一、日前媒體報導航空城計畫可能涉及弊案部分:事實上,桃園航空城都市計畫係於2013年9月交由內政部都委會審議,而葉前副縣長係於2013年6月卸任營建署長,因此並無權責介入都委會審議作業。此外,葉前副縣長於調任桃園縣政府後,雖擔任「行政院推動桃園航空城核心計畫專案小組」-「都市計畫及用地取得分組」之召集人,惟任內僅召開過一次分組分議,且討論事項係屬一般性業務管考追蹤,尚無涉任何爭議性議題。
二、埤塘保留及彌補部分:環保署環評委員會於進行桃園航空城計畫政策環評審議時,對計畫內埤塘之處置,已作成以下明確決議:「計畫區內既有埤塘,應以現況保存為優先考量,並以維持自然型態為原則,減少人為設施,且增加埤塘周邊整體景觀風貌及維護規劃;無法迴避而須廢溜者(僅第三跑道之3座埤塘),應於計畫區內覓地移設,以確保維持同等水覆蓋、綠覆蓋之保水環境及其地景特色。」,交通部及桃園縣政府皆須依循大會決議辦理,因此,航空城的推動並不會消滅桃園縣境內的珍貴埤塘地景。
三、航空城計畫的經濟效益估算及財務計畫部分:目前中央政府及桃園縣政府為建設第三航廈、衛星廊廳及第三跑道等交通基礎設施,並取得未來產業發展用地,目前預計總投資金額達新台幣5,710億元。整體計畫所帶動之經濟效益,依據國際專業顧問公司之評估分析,交通運輸系統屬於多層次、多目標與多管道的動態複雜系統,除了點、線、面的交通聯通功能外,亦會因區域移轉的外部性,而對產業、就業、消費等經濟層面產生影響,因此,開發完成後約可創造2兆3,000億元之經濟效益、840億元稅收及26萬個工作機會。
其估算效益僅限於「蛋黃」及「蛋白」地區之開發,尚未將擴及台灣其他區域之經濟效益納入,預期航空城計畫將可為領航台灣經濟再一次轉型發展之標竿,為國家所帶動之實質經濟效益將更為巨大。至何秘書長文中所提政府財務黑洞部分,事實上,航空城計畫於擬訂評估之初,即有嚴謹完備之財務計畫,機場園區(蛋黃)部分將由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及機場公司營運基金籌編支應,附近地區則由桃園縣政府之平均地權基金支應,並無加重政府財政負擔之虞。
四、「台灣智慧航空城產業聯盟」成立動機部分:為推動航空城的城市再造,中華電信與華航、雄獅旅遊等百家以上業者聯手成立產業聯盟,聯盟宗旨係以「推動運籌之都、建設智慧之城」為目標,致力於建構嶄新的人流、物流、金流、資訊流整合之產業生態系統,促使桃園機場與航空城成為亞太地區之經貿樞紐。希望產、官、學、研各界在同心協力下,能藉由這一個平台一起研究討論,可以將智慧型計算技術及雲端應用等各項ICT技術應用融入於城市基礎設施中,達到提升都市管理效率、促進經濟發展、降低能耗及碳排放的目標。
交通部強調,桃園航空城計畫的提出,是經由嚴謹專業的評估過程及合法周延的行政程序,從區域計畫範圍的提出,到都市計畫的審議,均受到行政及立法部門的密切監督,前後共計召開過22場大型說明會及47場村里說明會,後續並將依法辦理聽證程序,葉世文先生雖曾任桃園縣副縣長及內政部營建署長,惟實際上參與相當有限,政府對於不法弊案一向本於毋枉毋縱的立場與態度,但對於長久以來競競業業為航空城計畫認真投入的公務員,也希望能適時的給予掌聲肯定,同時也歡迎各界理性的建議與互動討論,為台灣的經濟發展共創更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