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針對轄內銷售特種勞務營業人,製作自我檢查表及訂定輔導期間,鼓勵業者誠實報稅
新聞摘要
  • 國稅局針對轄內銷售特種勞務營業人,製作自我檢查表及訂定輔導期間,鼓勵業者誠實報稅
【MyGoNews蕭又安‧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在我國境內銷售新台幣50萬元(含)以上入會權利之高爾夫球場、俱樂部、聯誼會、渡假中心等營業人,應依規定申報繳納奢侈稅。奢侈稅實施將滿3年,該局持續秉持輔導代替查核觀念,特別製作檢查表,供業者自行檢視有無一時疏忽漏未申報繳納稅款,落實愛心辦稅。
 
中區國稅局除對轄內同業公(工)會、會計師、記帳士公會暨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公會舉辦相關申報實務及法令講習外,也函請相關公(工)會轉知所屬會員或輔導業者有關奢侈稅相關申報事宜及宣導該條例相關規定,2014年查核前輔導期間訂為5月15日至7月15日,該局特別製作奢侈稅檢查表,供業者儘速檢視誠實申報繳納稅款。
 
該局臚列業者容易疏忽之檢查項目如:
(一)營業人初次發售50萬元(含)以上之入會權利,有無依規定於次月15日前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當月銷售價格及繳納奢侈稅。
(二)銷售50萬元(含)以上之入會權利,申報奢侈稅之銷售價格有無包含營業稅計算應納稅額。
(三)營業人銷售50萬元(含)以上之入會權利,有無短報或漏報銷售價格或數量等,提醒業者隨時注意檢查。
 
該局呼籲,營業人銷售特種勞務,請於輔導期間內自行檢視有無上述之違章或疏失情事,若有因疏忽致短、漏報情事,凡屬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補報補繳奢侈稅者,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可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