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透水都市設計審議原則修訂,未來建案法定空地百分之八十以上應透水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通過透水都市設計審議原則修訂,未來建案法定空地百分之八十以上應透水
新聞摘要
  • 通過透水都市設計審議原則修訂,未來建案法定空地百分之八十以上應透水
【MyGoNews衷柏宣/綜合報導】新北市朱立倫市長市政會議指示,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於2013年9月25日大會率先通過透水都市設計審議原則修訂,未來建案法定空地百分之八十以上應透水,公告後立即實施,以落實透水設計,達成透水城市之目標。新北市更為全國首創將透水面積規定納入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條文內容,並預計2013年12月底發布實施。
 
為因應氣候變遷,以及極端降雨造成各地重大災損,市長在市政會議上兩度指示,為妥善減輕因為雨水迅速排放所造成的水患,應增加透水、儲水功能。在公共工程上,以日前新北市令頒「新北市政府辦理公共設施用地開發透水保水實施要點」,對於公共設施用地(如:公園、學校等建築用地)開發行為進行規範,採取「透水」設計。
 
在都市計畫規定上,除已施行的三重等20處「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規定新開發建築物最少貯留量為每平方公尺基地貯留0.05立方公尺雨水,另外也調降建蔽率、地下室開挖率5%~10%,規範基地法定空地扣除無法綠化之面積應達50%之綠化量。新北市更為全國首創將透水面積規定納入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條文內容,並預計2013年12月底發布實施。
 
為加速透水城市目標之達成,在專家學者座談會、建築師公會研議實際執行方案可行性後,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25日一致同意通過透水都市設計審議原則,將優先於都市設計審議地區試行,如整體開發區、基地規模超過6,000平方公尺且樓地板面積大於30,000平方公尺案件等,申請案件基地透水面積應檢討大於80%法定空地,讓新北市邁向「透水城市」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