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市府訂定之「新北市政府辦理公共設施用地開發透水保水實施要點」規範透水保水指標基準值
新北市水利局局長古沼格表示:短時間瞬間豪雨造成地表逕流量與洪峰流量的增加,原排水設施防洪不能只單靠雨水下水道系統負荷,新北市府訂定之「新北市政府辦理公共設施用地開發透水保水實施要點」規範透水保水指標基準值,將原地表開發前所能吸附之水量,在開發後能維持所能吸附水量,透過貯集(如地面貯水設施、地下貯水設施、綠屋頂),延遲洪峰流量,透過滲透(如草溝、透水舖面、滲透排水管)等方式,吸收地表逕流,減少雨水下水道系統負荷。
改善不透水率不僅可以減少都市雨洪現象發生,另外改變土地利用方式,增加都市透水率,以及設置雨水滯留設施,皆可紓解都市水循環之問題,故新北市府各相關局處公共設施用地開發依本要點施實,民間建案新北市府將透都市審計審議、建照執照審查,環境影響評估等方法要求,循序漸進要求民間建案設計標準,逐步與新北市府透水保水量標準相同,共同攜手治理水患並減輕都市熱島效應發生,此為新北市邁向透水城市的重要步驟。
新北市府透水保水量標準相同推行採納「透水」設計及施工方法,減少不透水率以有效減少都市雨洪問題,並補助地下水,紓解都市水循環問題,實現實實在在的”海綿城市”,讓市民對於積淹水不再”心驚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