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凡年滿65歲、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在實際住屋居住滿6個月以上,有必要修繕工程,均可提出申請補助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長李麗圳表示,為照顧中低收入老人,市府訂有住屋修繕補助規定,凡年滿65歲、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在實際住屋居住滿6個月以上,因住屋有漏水或排水不良,或是臥室、浴室、廚房、室內樓梯及走道有必要修繕工程,均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各區公所提出申請補助,市府會據實核定補助,最高金額為5萬元。
市府社會局老人科會同蘆洲區公所社會課長蔡雪秋等人,到蘆洲區九芎街探視陳水語一家,並瞭解住屋修繕情形。陳水語外孫女表示,因父母早年離異,她從小由外公和外婆帶大,外公說房子已有25年了,年初開始漏水,造成樓下住戶困擾,她請水電工來看,發現是熱水管破裂,但估價要一筆費用,因此遲遲未能修復。
從事壽險服務的外孫女表示,有天她帶外婆到醫院看病時,看到新北市政府針對中低收入老人有住屋修繕補助辦法的福利措施海報,她於是向蘆洲區公所提出申請,並檢具三張估價單,包括浴室、廚房的熱水管全部改為明管更新,另外拆除舊浴缸並重新作防水、貼瓷磚,總共費用3萬多元,獲得市府全額補助,也解決了外公的困擾。
陳水語阿公帶著蔡雪秋等人查看新施作的熱水管和浴室,陳水語笑著說:「現在攏袂漏水啊,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