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宅補貼」方案,將於2013年7月22日起至2013年8月30日止受理申請
為照顧民眾住的需求,協助所有國民都能居住於合適的住宅,政府自2007年起開辦「住宅補貼」方案,對於無力購屋的家庭,政府提供「租金補貼」;對有購屋能力的無自有住宅(或2年內購置住宅且辦有貸款)家庭提供「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而對於擁有需要修繕的老舊住宅者,則提供「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2013年度的「住宅補貼」是依據「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審查申請案件,因此,申請資格有限制家庭年收入及每人每月平均收入均須低於一定金額以下。
以新北市為例,家庭年收入要低於111萬元,且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4萬1,412元,才能符合申請條件;而家庭成員財產也應低於一定金額以下,以租金補貼為例,每人每年動產需低於11萬2,500元,非住宅之不動產限額為525萬元。
另外,為積極協助弱勢家庭解決居住問題,若申請人具有低收入戶,育有未成年子女3人以上、65歲以上、身心障礙者、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原住民、災民、遊民及特殊境遇家庭等,除有加分優惠外,自購或修繕住宅貸款利率將更加優惠,目前約為0.842%(即按「郵儲利率減0.533%」機動調整)。
城鄉發展局局長張璠表示,「住宅補貼」分為3大類,第1類是租金補貼,每月每戶最多可補助4,000元,最長補助一年;第2類是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最多可享220萬元優惠利率;第3類是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每戶最多可貸80萬元優惠利率。而自購貸款及修繕貸款可以同時與財政部辦理的青年首購(最高額度500萬元)搭配。
城鄉發展局住宅發展科科長陳建吉說,新北市2013年度預定辦理戶數為租金補貼5,105戶,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1,031戶,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633戶,且為免偏遠地區民眾奔波,7月22日後可上網下載申請書表或向各區區公所索取及遞送相關申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