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加速都市更新效益,達到簡政便民,新北市將於2013年9月1日起推行「簡易都更」。
王玉芬處長指出,新北市境內30年以上的老屋約有42萬多戶,造成都市環境安全的風險,因應近日各界重視的「防災都更」議題,新北市政府已著手研議相關配套措施,並具體提出簡易都更的相關政策,其中之一便是針對現行的三重等20處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10點規定,訂定執行原則,只要基地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已取得全體同意之基地,符合申請條件,9月1日起即可申請,並可給予15%獎勵容積,增加老舊窳陋地區重建效率。
王玉芬進一步表示,市府了解業界推動都更所面臨整合困境,所以持續檢討都更停滯或窒礙難行的改善方式,9月1日上路的簡易都更只是第一步,對於完整的簡易都更配套,包括將修正現行的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以及為解決大面積整合不易的問題,也將適度放寬現行「都市更新單元」面積規模限制,因此未來不論是採都市更新或簡易都更,均將基地面積下降到500平方公尺,後續修法完成後,也會適時對外公布。
事實上,執行原則尚在研議修訂期間,已有一處位於汐止火車站南側的基地提出申請,該基地面積約2600平方公尺,已取得全體同意,且現況合法建築物超過30年,不只環境窳陋且有安全之虞,適用本項獎勵,相信執行原則公告後,應能獲得業界的支持與回應,對於加速此類基地重建也會有正面影響。對於中央推動「防災型都更」,新北市實踐第一步,未來也會持續採取更積極的作為,不會使推動都市更新腳步慢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