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份房仲因買方出價落差大而不願收斡旋金,北市府認為應本服務精神,告知賣方。
台北市地政局收到民眾反映,部分仲介業者因消費者出價與賣方委託銷售價格有差距即拒收斡旋或要約書,地政局希望房仲業者仍應秉持業者服務精神,將消費者提出斡旋或要約書等資訊告知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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