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不動產經紀業將工業區不動產註明可當住家使用,已違反相關規定。
台北市地政局接獲不少投訴指出,不動產經紀業者將使用分區為工業區的不動產出售或出租物件,在廣告內容刊載為「住宅」或「住家使用」,嚴重誤導消費者,損害消費者權益。刊登不動產出售或出租廣告內容應與事實相符並註明經紀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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