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有權人於簽署信託契約時應確實知悉契約內容及相關權利義務,以保障自身權益。
關於台北市議會李議員慶鋒2013年1月18日在台北市議會召開記者會所提出SOGO復興館44 億市有財產被綁架!馬郝聯手放任7 年,「依法行政」碰到財團巨獸就轉彎等疑義,捷運局特予澄清說明如下:
●共同持分並簽訂信託契約將可確保市府權益
本開發大樓完工後採以共同持分登記方式,惟依投資契約規定,須經本基地所有地主協商共識,開發後建物亦得採持股方式分配。另由於市府所有土地未及1/3趨於少數,而其他地主土地超過2/3,其他地主依土地法34條之1,有權利為整宗土地之財產處分,為確保本府權益,本局乃協商業者及所有地主,以簽訂信託契約方式辦理,如此將足以保障市府權益。
●周延信託契約內容將可確保市府權益
該契約內容係以保障本府最大權益作考量,由於該契約內容涉及法律層面問題甚廣,並須所有地主同意,而目前市府對於契約部分條文有所考量,故本案目前尚未完成信託契約簽訂作業,但持分土地目前仍在市府名下,並不影響市府權益,且未來本案之統一經營營運契約及租賃契約之續約事宜,必須經市府同意。
●市府每年已收取可觀租金
本案本府每年依約收取租金加包底抽成租金,平均約5%成長,101年度已達約1億8仟多萬元,依目前業者努力經營狀況,其業績應可每年不斷持續成長,能為本府帶來可觀收入,且業者目前仍留置本府相關保證金計約1億3仟2百餘萬元,另業者土地已被本府預告登記並限制移轉,足可保障本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