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搶都市更新案源 官員審議很頭痛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都市更新利益可期,建設公司積極開發這類個案,但有時會出現兩家以上業者競爭情況,台北縣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近日審議板橋市一案件,即須釐清法制層面問題才能審議。

園大建設所提的都更事業計畫位在台北縣板橋市文化路二段與文化路二段182巷交叉口附近,由文化路、雙十路與莊敬路所圍街廓,民國96年4月20日即公告劃定「台北縣板僑市江子翠地區人行廣場周邊商業區」更新地區範圍內,基地為2,127平方公尺,都是私有土地,更新單元內的建物都是老舊四樓加強磚造建物,一樓為店面,二樓以上為住家,屋齡超過30年,屬於板僑市都市計畫商業區。

不過,台北縣政府在民國93年12月9日核准大昌公司所提「臺北縣板橋市人行廣場更新地區都市更新事業概要案」,其更新單元跨有五個街廓。園大建設在民國94年6月6日申請事業概要,更新單元與大昌公司的其中一個街廓重複。
 


根據內政部解釋,並未限制同一更新單元僅能核准單一都市更新事業概要,台北縣政府依此在民國94年9月20日也核准園大建設的都市更新事業概要。

園大建設所提都更案的私有土地所有權人為84人,同意比例為63.1%,合法建物所有權人為80人,同意比例為61.25%。預計要興建一棟地上22層、地下5層建築物,興建161戶,含13戶商辦單元、辦公室6戶及142戶住宅單元。

台北縣政府雖邀集過兩家實施者召開協調會,並未有具體進展,因此雖符合法定程序,台北縣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還是依法審議,但針對兩案的更新單元部分街廓重複問題,還需由台北縣法制局及部分委員研討後,確認法制層面無虞後再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