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地範圍東起鐵路沿線,西至和睦路,北至地方產業交流中心南緣,面積約5.34公頃
宜蘭縣政府表示,蘭城之星更新開發計畫為配合「行政院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方案」政策,冀望能利用既有消費商圈及交通運輸優勢,透過都市更新機制,改造車站附近地區公共設施與周邊環境,重建舊城地區的發展機能。
個案位於宜蘭市舊城東南緣,基地範圍東起鐵路沿線,西至和睦路,北至地方產業交流中心南緣,面積約5.34公頃。分為三個更新單元,更新單元一(車站專用區一、二、三)採設定地上權25年的方式開發,面積2.4公頃,更新單元二、三地區(商業區)採權利變換方式開發。
本次招商作業首先辦理更新單元一之招商事宜,已於2012年10月30日辦理公告招商,受理時間為2012年10月30日至11月29日止,由本府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公開評選委託都市更新事業機構為實施者,未來可開發辦理「交通轉運中心」相關設施、附屬停車場、商店街、展覽場等興建並營運至契約期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