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宜住宅承購資格證明」效期仍可持續,維持申請期限到2012年底。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局長張璠表示,內政部在北部地區共新建2處「合宜住宅」,位於板橋浮洲地區的已經完成抽籤程序,目前仍在簽約,另外還有一處在林口台地,共有4家建商得標,目前仍在申請建照當中。
為了保障民眾的權益,內政部對承購資格證明有效期限放寬,有意者可依「機場捷運A7站」合宜住宅興建廠商公告規定,已經取得了承購資格證明的人,不用再重新申請,但仍須要符合「合宜住宅承購資格證明核發作業須知」訂定的申請資格條件;至於有意申購「合宜住宅」卻未取得資格證明的民眾,請把握在12月31日截止日期以前提出申請。
據內政部營建署表示:「機場捷運A7站」的「合宜住宅」因申請建造執照及整合興建廠商辦理聯合銷售等原因,預計銷售日期由原2012年10月延至2013年辦理,考慮到時候會有許多民眾資格證明超過1年,以致失去效力,基於簡政便民立場,內政部特別公告逾期資格證明仍可參加「機場捷運A7站」的「合宜住宅」銷售作業。
想要更進一步瞭解相關事宜的民眾,內政部營建署全球資訊網首頁右邊就有一個「合宜住宅專區」的點選欄可供點閱,網址是http://www.cpami.gov.tw,提供民眾上網查詢及相關資料免費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