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補助方案即日起至11/30前均可受理申請,且為推行老屋整建維護政策,更新處已委託崔媽媽基金會協助輔導申請
更新處進一步表示,為提高老舊公寓增設電梯之可行性,申請人得透過本項補助政策,在僅需取得都市更新條例第22條取得法定門檻(經更新單元範圍內私有土地及私有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均超過五分之三,並其所有土地總面積及合法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均超過三分之二之同意)情形下,以實施者的身份擬具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向都市更新處申請審議,通過後即可向建管處申請後續相關建築執照。
2012年每案補助總經費比例最高可達維修經費的45%,且最多不超過1000萬元。本補助方案即日起至11/30前均可受理申請,且為推行老屋整建維護政策,更新處已委託崔媽媽基金會協助輔導申請,若市民想更了解「公告受理2012年度本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規劃設計及實施經費補助申請暨審查原則」及相關申請辦法,可逕洽崔媽媽基金會聯絡方式(02)2365-8140;(02)2321-5696#2954,或可上台北市都市更新處網站http://www.uro.taipei.gov.tw/首頁之整建維護補助下載相關申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