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後續歷史街區計畫的指認,將以獎勵或補助方式,引導民間歷史老屋進行改建或再利用。
依《條例》規定,後續歷史街區計畫的指認,將以獎勵或補助方式,引導民間歷史老屋進行改建或再利用,此舉將能有效填補原《文化資產保存法》「凍結式保存」修復保存思維的不足,達到「不損所有權、振興老屋街、保存故居雅舍」的作法,成為街區及老屋永續再生的觸媒,民眾也不必再擔心自身房屋被剝奪改建權力。
在作法上,後續文化局將輔以歷史街區計畫的完整擬定、重點區域的改建提點,再現出原躲藏於街區現狀的歷史文化價值,重新擦亮臺南的歷史風華,針對不合時宜的都市計畫或相關規定,也將能以此為契機進行檢視及建議,以作後續都市計畫檢討的參考。
文化局指出,歷史街區負載著地方重要集體記憶,卻或因年代不夠久遠、或因人事地景變遷迅速,長久以來都是被各級政府漠視的場域,造成許多歷史老屋破落凋零、歷史巷弄暗晦蒙塵,區內生活環境低下、年輕人出走,街區環境因而走向衰敗的宿命循環。
為此,台南市政府2011年責成文化局通盤檢視全國通用的中央法規,發現歷史街區確為既有機制的三不管地帶,因此量身打造規劃全國首創的文化首都前瞻政策,不僅將能據以更有效執行歷史街區及老屋的維護保存,也成為本市作為「文化首都」重要的宣示與印記。
文化局表示,以全面性的永續觀點經營歷史街區、在有限的資源裡達到實質振興的政策擬定,是市府對「文化首都」的最佳回應,也是市府文化政策的充分展現。文化局將在本條例公告實施後依規定儘速組成「臺南市歷史街區振興委員會」以及相關子法的訂定,讓全體市民儘速享有歷史街區政策所帶來的果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