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銀行要求清查「老屋新貸」,豪宅管制也訂出3大條款,希望能遏止房價漲勢。
央行發函主要針對兩點,(1)若老屋新貸用於購屋,不可超過6成,且銀行可回收資金;(2)新屋以周轉或房貸壽險等其他名義增貸,一樣以6成規範。行庫主管解釋,假如有民眾於管制區內有房屋,想再買第2棟,因資金考量想利用首棟貸款或增貸,必須切結非用於自己或他人購屋,若銀行查核發現此筆經費是用於購屋,要將貸款回收到該新購屋的6成,甚至要求給付違約金。
據悉,央行6月理監事會議也將訂出新版「豪宅條款」,定調豪宅管制的3大方向,(1)對豪宅的定義,大台北地區以總價8,000萬元為準,其他縣市則以5,000萬元;(2)利率至少2%起跳,倘若是第二戶房貸,利率2.25%起跳;(3)貸款成數方面,若豪宅貸款屬該貸款戶名下唯一房貸,最高成數降為6成,若是2戶房貸,將降至5成。也可能直接規定符合台北市豪宅稅規定的住宅,貸款成數一律降至5成,原本的第二套房貸及土建融管控也可能同步下修到5成。
房地產人士擔心,央行瞄準豪宅貸款嚴查,將因此牽動國銀對一般房貸緊縮,儘管對首購房貸內規最高可貸到8成,但現在大台北地區一般平均成數約7成,中南部更只有6成。多家大型行庫也提高對淡水、三峽、林口等三大供給量過剩地區房貸利率,至少比一般房貸多出0.1個百分點,利率「接近」2%起跳。若是在管制區擁有的第2戶房貸,利率「一律」從2%起跳。這麼嚴格的規定,房地產人解釋,央行的態度,似乎是「寧可錯殺一百、不能縱放一人。」固然杜絕投機空間,但相對也傷害了不少有實際買房需求的人。
不過,銀行對豪宅貸款沒有寬限期,但一般房貸有3~5年寬限期,只還利息、不還本金,某些個案到第5年還款有困難,可再延長到7年。業者憂心,央行一旦緊縮投機客資金來源以壓抑房市炒作風氣,強力限縮第2間房的貸款方式,讓多項法條都趨嚴解釋,可能連帶影響不少有實際買房需求民眾。房地產指出,中產階級努力兩三代,買進2間房並無不妥,1戶自己住,另1戶給孩子住,然而,這樣辛苦努力的代價,卻犯了央行的規定,必須限縮第2戶的房貸成數。央行在執行「居住正義」的同時,必須思考是不是也同時犯的「不正義」的思維與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