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開辦住宅租金補貼、房貸補貼、修繕補貼方案以來,6年有19萬4843戶家庭獲得協助。
新聞摘要
  • 內政部開辦住宅租金補貼、房貸補貼、修繕補貼方案以來,6年有19萬4843戶家庭獲得協助。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內政部開辦住宅租金補貼、房貸補貼、修繕補貼方案以來,6年累計到2012年4月底止,共計有19萬4843戶家庭獲得協助。
 
內政部從1997年度起開始辦理住宅補貼。對於無力購置住宅的家庭,政府提供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3,600元,補貼期限最長12個月;對於有購屋能力的無自有住宅或2年內購置住宅並辦有住宅貸款者,則給予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優惠貸款額度最高220萬元,償還期限最長20年,並在2011年度起放寬償還期限為30年(政府仍補貼前20年);擁有老舊住宅亟待修繕者,則提供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優惠貸款額度最高80萬元,償還期限最長15年。
 
本方案自1997年起開辦至2012年4月底止,租金補貼核准16萬2,250戶,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核准2萬3,579戶,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共計9,014戶,共計有19萬4,843戶家庭獲得協助。

另外,「青年安心成家方案」推動迄2012年3月,統計共有7萬4,642戶青年家庭獲得協助。
 
內政部指出,近年來我國生育率持續降低,造成少子女化及人口老化現象,內政部自1999年起推動「青年安心成家方案」,提供新婚或育有未成年子女之青年家庭申請租金補貼或購(換)屋貸款利息補貼,另為加強照顧青年家庭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2011年度以後之核定戶,貸款最長年限已由20年放寬為30年(補貼仍為20年),以營造有利生育、養育環境,鼓勵青年成家,促使人口合理成長。
 
本方案為自1999年起開辦之創新措施至2012年3月底止,租金補貼核准2萬3,254戶,購(換)屋貸款利息補貼核准5萬1,388戶,共計已有7萬4,642戶青年家庭獲得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