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編輯部/綜合報導】近日,中國國務院同意發展改革委《關於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這份《意見》明確指出要深化財稅體制改革,並強調逐步推進房產稅改革。房地產業內人士認為,房產稅首次出現在發改委的年度工作計劃中,充分證明國家層面正在動真格地推動房產稅改革,房產稅可謂箭在弦上。
而近日上海、湖南、湖北、重慶等4城市也紛紛傳出了有關徵收房產稅的消息,而在這4個城市中,房地產業內人士多認為,無論從房價的高低,還是從投資、投機性需求的多少,或是從目前政策可能的完備程度來看,由上海率先推出「房產稅」,再推廣到其他房價明顯過高的城市,將是更為合理的選擇。
其實,自房產稅可能與上海版「國十條」一同推出的消息傳出之後,有關上海如何徵收房產稅的說法就層出不窮。綜合來看,主要有這樣3個版本。
(1)最早的版本是只對2套以上和別墅徵收,徵收稅率是8%。
(2)購買新房的,如果人均住房面積在70平米以上,新購的和已有的住房,全部徵收房地產稅,徵收稅率是8%,按照評估值的7折計稅,每年徵收;同時對不能提供3年以上工作納稅記錄的非上海戶籍居民,新購房也將徵稅。
(3)最新的版本則是,在已上報國務院的上海市房產稅實施細則修改方案中,房產稅稅率定為8%,其具體徵收方式為,以契證上的購房金額為基數進行徵收,自行報稅繳納。
由於目前房產稅最終的徵收原則,以及執行方式尚未正式公佈實施,房地產業大多不願意就相關的細節問題發表觀點,而且對於房產稅推出後,能否得到有效執行以及其對房價的控制效果,也持比較謹慎的態度。
有地產商私下表示,如果按照最新的版本,投資者在持有房子的時候,並不需要付出額外的持有成本,而在交易的時候,又可以比較輕易地將成本「一次性」地轉嫁到購房者頭上。
因此,投資者如果賣不出好價錢,依然可以選擇持有,而且,從理論上看,房產稅的政策也不一定會觸發大量拋售。即使不考慮自住的需求以及可能的升值空間,房地產作為傳統的投資、保值和資產配置手段,其對抗通貨膨脹的能力也未必能被房產稅所抵消。而從其他國家的經驗來看,物業稅占比較大的國家,如美國、韓國也未能有效地避免地產泡沫。
此外,房地產業表示,儘管這次國家的決心非常堅決,自上而下的推動使得上海完全有可能在短時間內推出房產稅,不過,由於房產稅徵收涉及部門較多,執行過程復雜,技術要求較高,比如韓國在80年末,為了加強早已開始的物業稅徵收,仍需花費5年的時間才建立了一個完善的評估、徵收體系,因此,房產稅在推出後短期內能否得到有效的運轉還是未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