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樹林、三峽、鶯歌利多!大柑園622公頃「特定農業區」計畫解編。
新北市政府表示,特定農業區之劃設,係早期為保護優良農田,將農地重劃及土質肥沃度高、灌溉系統完備之地區編定為特定農業區,避免優良農地遭過度開發。惟新北市非都市土地自1981年公告編定實施管制迄今已逾30年,隨著環境變遷,許多特定農業區之土地已因環境、土質等因素無法作為農業使用,甚至因都市擴張壓力轉作建築使用,故現存之特定農業區是否仍名符其實,確有重新檢視之必要。
故因應內政部2010年6月15日公告實施「變更台灣北、中、南、東區域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擬將部分特定農業區辦理解編,以增加後續都市計畫檢討開發之彈性。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本次大柑園地區調整範圍包含樹林、三峽及鶯歌區,其中樹林三峽之特定農業區位於台北大學特定區及大漢溪、三峽河間,鶯歌區之特定農業區則位於三鶯大橋下文化路兩旁土地,共計13 地段,共計6362 筆土地,面積合計622.8120 公頃。北臨大漢溪、東臨三峽河、南邊鄰北大特區、西鄰三鶯大橋左右兩側等。本案土地現況大部分已作為鐵皮工廠及住宅使用,少部分尚維持農作使用。
因本區域位於都市發展邊緣,對外交通便捷,為配合未來城鄉發展藍圖,應可適度調整農地空間轉型,故檢討將本區之特定農業區解編,以增加後續都市計畫檢討開發之彈性。